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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2008年度接收医类人员进修简章
2008年武汉总医院面向社会接收进修医类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进修医类人员性质
我院将接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医类(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来院免费进修学习半年至一年半,并与其签订进修协议。进修期满并且在2010年取得医师执照后,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双向选择优先予以录用。
二、进修人员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毕业生。
(二)政治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各种不良行为。热爱本职专业,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 (三)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08年8月15日) (四)学历要求:医学类第一学历应为相应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身高要求:男性要求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六)身体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三、补贴
医院除免进修费外,将给进修人员发放适当的生活补贴,具体如下:
(一)生活补贴:博士800元/月、硕士600元/月、本科500元/月。 (二)住房补贴:每人50元/月。 (三)生活补助发放办法:每月生活补贴按相应标准的70%发放,进修期届满后发放余额。 四、报名程序
自愿报名:
可采取直接到医院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请如实填写《武汉总医院医类人员进修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须向医院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上述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至人力资源部。 具体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627号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收(430070)。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进修申请”字样。 联系人:徐老师,董老师 电话: 68878152 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