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的内容
在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人事代理机构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承担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各类人事管理业务。
1、为委托单位、个人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2、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手续、推荐和招聘业务;
3、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4、为委托单位、个人办理有关人才流动手续;
5、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鉴证手续;
6、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委托单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7、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办理接受手续和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手续;
8、按照委托代办出具因办理出国(出境)证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9、为委托人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的有关手续;
10、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协助申报推荐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手续;
11、接收大学毕业生户口落户及在汉各类人才户口的托管;
12、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接收转移;
13、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