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的管理和发展

  凡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由省人才中心管理的中共党员,尚未有党的基层组织接收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参加人省才中心党委直属支部的组织活动并交纳党费。已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代理单位可独立开展组织生活。
  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与个人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可直接向本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或省人才中心党委直属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然后,由党组织根据其现实表现,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培养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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