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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网上申办系统正在开发中,请需要办卡的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或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办理。

 

湖北省人才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2008年度服务指南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武汉地区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认真实施《就业促进法》,按照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7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人事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要求,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切实将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人事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
  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和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做好2008年各区需求计划申报。同时,加强对已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热情关心和帮助他们学以致用、建功立业。对具有武汉市户籍、独立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或小企业贷款。
  三、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要继续认真贯彻《武汉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普通高等学校武汉生源毕业生未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武人〔2007〕52号)精神,各级人事部门和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聘会形式,结合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组织更多的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和网上洽谈会,促进和帮助我市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就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武汉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尽早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登记注册,到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武汉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证》,并享受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
  四、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服务。
  (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继续组织开展企业高校行和高校毕业生企业行活动,联合高校就业指导部门与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采取实地考察和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关心和帮助。
  (二)对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据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小额担保贷款或小企业贷款(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等各项人事代理服务。
  (三)继续加强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在做好对现有实习基地服务和管理的基础上,2008年新增2—3家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在不断增加实习专业和实习岗位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四)我市办理毕业生就业的各服务窗口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毕业生信息网站与各人才网、校园信息网的联网贯通,方便毕业生择业和就业。按照《武汉市人事局关于推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化管理的通知》(武人〔2003〕36号)要求,我市各用人单位及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均应先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上注册,并按程序在网上办理相关手续 。
  五、加强对全市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督,严禁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毕业生招聘会。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均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乱收费。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武汉市2008年接收非武汉生源中专和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毕业生的专业目录”

附件: 武汉市2008年接收非武汉生源中专和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毕业生的专业目录

  一、 工学类:
  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水利、测绘、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轻工纺织、工程动力、生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实用技术类的专业。
  二、 经济学类:
  经济学、商业经济、农业经济、环境经济、投资经济、贸易经济、网络经济、旅游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贸易、汽车贸易、国际贸易、企业商务、国际商务、工业外贸、技术贸易、促销与广告、国际货运代理专业;
  三、 管理学类:
  (一)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各专业;
  (二)工商管理类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投资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经济管理与贸易、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商业管理专业;
  (三)公共管理类的涉外事务管理、城乡区域规划与管理、饭店与娱乐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市场策划、高等级公路管理、餐饮经营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涉外饭店管理、电子政务、商业经济管理、饭店管理、烹饪与餐饮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环境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园林经济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四)农业经济管理类的农业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林业经济管理、乡镇建设与管理专业。
  四、 农学类:
  植物生产、草业科学、森林资源、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水产类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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