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办理时间:一、三、五上午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去省外工作的流动人员。
  (二) 需要材料
  1、 户口、档案托管证明;
  2、 原工作单位出具未婚(或已婚)证明。
  (三) 办理程序:
  1、 湖北省人才中心审查上述材料;
  2、 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3、 本人持《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户口原件前往中南街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程序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户口在武汉市,准备结婚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 户口原件;
  2、 原工作单位出具未婚(或)离婚证明材料;
  3、 档案托管证明。
  (二) 办理程序:
  1、 湖北省人才中心审查上述材料;
  2、 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领计划生育指标程序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符合国家计生生育政策的妇女。
  (二) 需要材料:
  1、 双方工作单位开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2、 方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档案托管证明。 

  服务流程

  1.孕妇持以上材料向省人才中心申报;
  2.省人才中心审核后,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
  3.省人才中心在“女方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男女单位意见”一栏由男方档案所在地居委会签字盖章;
  4.小孩出生后,凭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到中南街计生办领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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