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程序
办理时间:一、三、五上午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去省外工作的流动人员。
(二) 需要材料
1、 户口、档案托管证明;
2、 原工作单位出具未婚(或已婚)证明。
(三) 办理程序:
1、 湖北省人才中心审查上述材料;
2、 填写《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3、 本人持《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户口原件前往中南街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程序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户口在武汉市,准备结婚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 户口原件;
2、 原工作单位出具未婚(或)离婚证明材料;
3、 档案托管证明。
(二) 办理程序:
1、 湖北省人才中心审查上述材料;
2、 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领计划生育指标程序
(一) 服务对象;
户口、档案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符合国家计生生育政策的妇女。
(二) 需要材料:
1、 双方工作单位开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2、 方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档案托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