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才市场用人单位招聘反馈制度的通知
各企事业用人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规范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广大求职者的正当权益,优化公平就业的人才招聘环境,湖北省人才市场将从2008年1月开始建立和推行用人单位招聘反馈制度,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湖北省人才市场办理招聘(如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委托招聘等)业务的,符合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和手续的合法组织或机构,包括国有企业、三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均实行招聘反馈制度。
二、具体内容
招聘反馈制度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无论采取何种招聘方式,用人单位在收取求职者的简历后,不管是否录用,都必须向求职者反馈招聘结果;二是对于未被录用者投递的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用人单位要限期退还。
三、实施办法
反馈形式可以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邮件回复、网上公布等形式。为节省用人单位的反馈成本,提高招聘反馈效率,湖北省人才市场拟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此项工作:
1、在湖北人才网设立“招聘录用信息查询”专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该服务窗口免费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应聘人员也可以通过该服务窗口网上查询录用结果。
2、湖北人才网作为政府官方人才网站,具有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权威性等优势。为体现用人单位的诚信度,湖北省人才市场将对进入本市场招聘的用人单位建立信誉等级,其录用信息和反馈状态将全部在专区里显示。
3、用人单位在专区里发布的招聘反馈信息可以包括以下事项:
⑴涉及初试、面试、笔试、复试等各个考核环节的重要事项通知;
⑵已被录用人员的名单公布及到岗时间通知;
⑶未被录用者个人简历等资料退还方式的通知;
⑷其它与招聘过程或招聘结果有关的事项。
四、监督管理
湖北省人才中心将把招聘反馈作为进入人才市场单位招聘的一个重要信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加大对人才招聘反馈制的监管,对于未按本制度实施招聘反馈的用人单位,将定期在湖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并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在省人才市场的招聘业务实行停办或缓办。
通过湖北省人才市场招聘员工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原则,尊重每位应聘的求职人员,并妥善保管好求职者的个人简历等重要资料。求职者若在一个月内未收到应聘单位的任何反馈通知,可向湖北省人才市场投诉,省人才市场将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反馈。
投诉电话:027-87257510、87257942
联系人:汪小姐、李小姐
网 址:www.jobhb.com
湖北省人才中心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