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是回国留学人员深造、就业、入户,以及申请项目资助经费、确认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前提条件。
湖北省人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湖北分中心)竭诚为广大回国留学人员,提供专业且权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
一、认证范围
1、在国外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学位证书;
2、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二、受理国家(地区)
现共受理37个国家(地区)的学历学位认证服务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爱尔兰、法国、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丹麦、瑞士、瑞典、芬兰、挪威、南非、日本、新加坡、印度、蒙古、朝鲜、韩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埃及、菲律宾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三、认证工作程序
1.网上申请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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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材料齐全、缴费确认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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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交必需的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留学期间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若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新护照首页及就读学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学校经历证明(含学习时间段、专业、学位等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3)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须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翻译件原件(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提供论文题目、目录及摘要复印件。
(8)出国前最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规定费用
验证代理服务费:200元/人(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取的360元认证费及邮寄费)。
4、领取认证结果
请于收到“认证结束”通知邮件的七个工作日以后,与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联系,确认前来领取认证结果的具体时间。领取认证结果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缴费发票(若委托他人来领取,请代领人携带缴费发票、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证件来本中心领取)。
四、温馨提示
1、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及费用不予退还。
2、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需要补办的,申请人提交原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和补办申请即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交费50元/份)。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须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并提交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是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
邮编:430071
电话:027-87257917 87890595
传真:027-87257917
网址:www.jobhb.com
E-mail:jobhb.keeper@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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