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是湖北省人才中心为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专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公共服务平台,旨在最大限度地提供就业机会,最大程度地保障合法权益,最大范围地增加发展机遇,最大领域地促进人才流动。
我们希望用公共的服务理念、便捷的服务方式、完善的服务体系、热情的服务态度,让广大高校毕业生满腔激情地自由创业,挥洒聪明才智;满怀憧憬地自主择业,谱写多彩人生。
联系电话:027-7257575 87257676 87257902 87257907 87257912 87257914 87257917 87890595
一、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一)人事档案托管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二)托管后的系列服务
1、转正定级、核定工龄
计划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自委托之日起满一年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相关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所在单位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后,同意申报的,由单位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提供申请人的业务学术水平、专业工作业绩(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3)评审、报批程序
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可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湖北省人才中心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党组织关系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接收。由本人持所在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2)党组织关系转出。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凡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的,应按规定参加其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按期缴纳党费。
4、因公出国(境)政审所需材料
(1)派出单位属企业性质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属非企业性质的须提交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派出单位书面申请和担保函。
(3)身份证及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两份)。
(4)填写《出国(出境)审批表》(注明不属于不准出境的五种人)。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因公出国批件原件。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1)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的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或个人,凡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的,均可由代理单位申请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申办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①人事档案托管后签订的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②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单位开具办理社保的介绍信(加盖公章);③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各一份;④一寸红底的相片两张,相片背面须用圆珠笔或铅笔备注姓名。
(3)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
①省内或省外养老保险转入:提供武汉市城镇户口、人事档案、武汉市社保帐户、单位劳动合同、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开具的社保转移联系函;②市内养老保险转出:提交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转移联系函》后,由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二、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一)户口托管程序
1、人事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毕业时,凭网上申请的序列号,将《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两张、毕业证、学位证(专科生不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08年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并领取《湖北省人才中心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不能落户的,责任自负。
(二)户口迁出手续
1、迁往市外
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市内迁移
所要迁往地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改派至外地
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
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三)借用常住户口
本人因故借用常住户口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表》须在一个月内归还。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办理二代身份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指定派出所(中南街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2、办理身份证的费用由派出所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落户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纪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每年一月份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年度登记手续。
3、如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变更,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从湖北省人才中心转出人事档案关系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后(干部商调除外)。
5、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根据公安、人事等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指定地点。
三、求职服务指南
(一)免费参加湖北省人才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每年80余场)
凭“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免费参加下列招聘会:
1、校园专场招聘会。
2、大型公益性招聘会。
3、周三综合人才招聘会。
4、周六行业及专业人才专场招聘会。
5、同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人事部门共同组织的专场招聘会。
(二)免费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湖北人才网是湖北省人事厅创建的专业人才网站,集合了人事人才政策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搜索、人才电子简历注册、人才资讯查询等多项求职服务功能,目前日点击量已突破2万人次。
(三)优先将个人简历录入湖北人才数据库系统
1、登录湖北人才网,进入“个人求职”栏目注册登记。
2、享有随时被3000余家网络会员单位招聘、录用的机会。
(四)优先推荐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
湖北省人才中心与全国经济十强县(市、区)人才中心共同组建了中国“10+1”人才联盟,与江苏昆山、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广东顺德、南海,浙江萧山、绍兴等“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保持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可向这些区域不断输送各类人才。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50元/张
有效期自认购之日起至毕业后三年内
特别提醒:
- 个人信息如有变更,请直接致电或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点击进入“高校毕业生”频道“我要修改信息”栏目,及时通知省人才中心修改,以保证持卡人就业服务卡的正常使用。
- 持卡人办理了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后,可以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自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的户口、档案托管状态等信息,亦可随时在网上咨询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将一一作答。
- “就业服务卡”售出时间超过一周后不得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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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才中心人才培训与评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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